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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印发2016年秋季开放教育招生方案的通知

作者:湖北广播电视大学招生信息网  |  阅读:108 次  |  时间:2020-11-17 09:40

鄂电大教字〔2016〕20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广播电视大学及直属分校(学院),各教学点: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印发2016年秋季招生方案的通知》(国开招〔2016〕10号)、《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印发“新型产业工人培养和发展助力计划”试点学历教育2016秋季招生方案的通知》(国开招〔2016〕13号)和《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印发教育部“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2016年秋季招生方案的通知》(国开招〔2016〕12号)的相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2016年秋季开放教育招生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1. 根据“有机衔接、防控风险、协调运作、稳中图变”的原则,2016年秋季开放教育招生工作仍按现行办法执行。在此基础上,结合国家开放大学建设进程,积极而又稳妥地推进招生改革。国家开放大学将继续会同各省级电大(分部)就招生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并就过渡阶段招生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解决方案。
    2.树立正确的办学指导思想。招生工作是关系到学校办学声誉和教育教学质量的严肃而重要的工作,各市州电大及教学点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根据社会需求,结合各自优势和特色,科学合理地确定招生层次和专业。明确开放教育招生工作定位,改善办学条件,保证教学质量,确保生源质量,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加强教学支持能力建设,切实推进开放教育内涵建设,稳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3.加强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未经省电大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国家开放大学(湖北)或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教学点名义招生办学。不得自行设立教学点、学习点、报名点或授课点,或在教学点自行增开新专业;严禁任意方式的跨区域或变相跨区域招生;杜绝以“挂靠注册”等方式规避和违反开放教育招生管理规定和规程的各类违规招生办学行为;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严禁接收个人或中介机构冒用开放教育名义招收的学生;严禁非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者不具有同等学历者报读专科;严禁未获得高等专科毕业证书者报读专科起点本科。
    4.强化入学管理工作。教育部已对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与网络教育统考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挂钩。市州电大及各教学点要切实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初审工作,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准确无误、符合规范的新生审核材料准时参加复审、终审,特别是要做好数据核对工作,并按照入学资格审核复审结果进行处理,确保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的准确性。
    5.加强宣传工作管理。国家开放大学统一印制2016年秋季开放教育招生宣传海报、招生宣传提纲。市州电大应及时到省电大领取招生海报并分发至各教学点。各教学点须在主要招生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统一印制的招生海报。
    各教学点要实事求是发布招生信息,不得发布模糊、虚假信息,或以似是而非的承诺、宣传误导学生;要根据教育部、国家开放大学和省电大有关规定,加强对有关开放教育入学资格、修业年限、统考、学历文凭、学位授予、电子注册等政策要求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6.加大对违规招生办学行为的处理力度。国家开放大学开发了“阳光招生服务平台”,面向开放教育学生、教学点提供服务,公开招生信息;并在招生简章和入学通知书等环节上建立了直接面向学生投诉服务的监督机制,且对教学点进行不定期核查。各教学点要自觉自律,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违规招生行为要及时改正。
省电大一经发现并核实有教学点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的,将视其情节做出相应处理,直至取消教学点招生资格,并通报当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市州电大及直管教学点要特别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力度,充分发挥其示范、辐射作用。对假冒国家开放大学、国家开放大学(湖北)或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名义开展开放教育招生的行为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消除不良影响,并报告省电大。
    7.高度重视学生权益维护工作。各教学点要严格执行省物价管理部门相关收费管理制度,按照核定的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进行收费。落实收费审批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学生报名咨询时要向学生公示有关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其他有关费用收取、管理制度。对于产生的投诉和各种权益纠纷要建立首问负责制,及时处理,避免矛盾激化。
    8.重视其他工作与招生工作的关系。要高度重视办学条件与办学规模、办学层次相匹配的问题。继续加强教学点的建设与管理,落实教学设施基本配置,强化和完善专业教学条件,特别是实践教学条件;要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并落实相关人员配置,提高教学、管理及学习支持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稳定开放教育招生工作队伍,提高招生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提高开放教育招生工作水平和开放教育品牌的吸引力。
    招生过程中遇到新问题、新情况,请及时与湖北广播电视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马勇、吴淑芳、张梅梅
    联系电话:(027)87526288
    电子邮箱:386941614@qq.com
    如遇到技术问题,请及时与电大在线联系。
    联 系 人:郭林宽
    联系电话:010-57519328
    电子邮箱:zhaosheng@crtvu.edu.cn

   附件:湖北电大2016年秋开放教育招生方案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
                                  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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